2020上半年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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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2019〕179号)安排,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4日。现将2020年上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月9日09:00--1月12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1月9日09:00--1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1月9日09:00--1月13日24:00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新增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2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负。
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申请对象
1.持有宁夏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宁夏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
3.持有宁夏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认定。
4.宁夏区内院校全日制专科、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在读研究生可直接报名、无在校年级要求。“三二连读”在校生:①“三年专科+二年本科”在校生按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3年级及其以上可申请参加考试。
②“三年中专+二年专科”在校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③“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按转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三年级及其以上可申请参加考试。
非全日制、其他学习形式的在读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
5.宁夏区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在符合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7.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8.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认定。
(三)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注意事项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 加教师资格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宁夏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注: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历史与社会科学、信息技术、科学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结合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
①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②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③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④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⑤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⑥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5.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类别中:
①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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