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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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滨州仲裁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仲裁法,推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落实滨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对仲裁裁决的核阅工作;开展仲裁法律宣传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提高仲裁服务水平,助推“富强滨州”建设,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本人自愿、组织把关的原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3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核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滨州仲裁委员会+岗位代码+姓名。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审核人员联系。
网上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和有关证件(扫描件或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1寸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薄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7)A岗需提供驾驶证。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3月7日至10日18: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加入QQ咨询群:775280963,网上缴纳面试费7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资格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滨州仲裁办工作。受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待遇2800元,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500元 (包含绩效工资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每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基本工资增加100元;任期届满,经考核可以继续留任的,连续计算。
八、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由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QQ咨询群:775280963
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8:30-12:00 14:00-18:00 (工作日)
附件:
2020年2月27日
原标题: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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