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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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0〕8号文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函〔2020〕5号)及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业绩优良),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6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3月6日。
6、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30个,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安排: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3日17:00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粘贴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电子照片(纯色背景)。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见附件4)。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所有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报名表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公告将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本次招聘考察工作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采取函调的形式进行。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考察通过人选名单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察人选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五)体检
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延后开展。待疫情过后,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主管部门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后,对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招聘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
监督电话:(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doc
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原标题: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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