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临沂沂南县委县政府选聘法律顾问公告(10名)
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沂南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9〕20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通知》(沂办发〔2020〕2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共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人数
选聘专职律师10名。
二、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执业5年以上,专业办案能力处于较高水平;
(三)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
(六)法律法规规定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民事行为提供法律论证;
(二)参与起草或研究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参与起草或研究县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草案;
(四)为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五)为县委、县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六)为县委、县政府处理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七)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八)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和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
(二)报名材料
1.《沂南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登录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寄送至沂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沂南县文化路16号)。
(四)资格审查与遴选
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初步审查,同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考虑政治思想、擅长专业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定后,择优予以确定。
(五)公示
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受聘律师签订书面合同。获聘的法律顾问,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应聘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邮寄地址:沂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沂南县文化路16号)
沂南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1日
原标题:关于选聘沂南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an.gov.cn/info/2530/700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