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招募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厅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招募并聘任一批就业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担任威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为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引导、吸纳就业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持以及帮助。
一、主要任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就业创业导师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指导、咨询、帮扶等工作,通过职业规划、思路引导、示范教学、实操实训、吸纳就业等形式,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等指导服务,多渠道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知名军创企业家及其他企业家、企业高管、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或金融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
2.熟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4.已获得就业创业培训、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5.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
6.优秀退役军人及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二)报名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热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具有指导能力,能胜任就业创业导师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为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
3.曾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导师职责
1.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相关活动、论坛、会议,面向退役军人定期开设就业创业专题讲座。
2.指导退役军人参加各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和各类就业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等公益活动。
3.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或实训基地给予专业指导。保持与退役军人的沟通交流,每年安排1次以上与退役军人“面对面”项目指导。
4.参与就业创业相关课题研究,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5.对指导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项目要保守商业秘密。
6.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5日。
2.凡有意向的人员,自愿填写《威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表。
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评选后,择优确定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正式聘任为“威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颁发聘任证书,建立“威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根据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需要,从导师库中抽选相应的导师进行授课。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两年。在聘期内,能够积极参加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且评价效果较好的,可以续聘。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地点:环翠区统一路416-A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五、解聘条件
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2次以上(含2次)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2.以导师名义从事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损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形象的;
3.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募威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ihai.gov.cn/art/2020/5/26/art_51863_2326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