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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聘公告(50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型优秀年轻干部,经研究,潍坊市潍城区决定组织实施“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优才计划”),面向高校公开选聘5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根据潍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专业技术岗位,30人,招聘范围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1、规划管理岗位5人,专业要求:建筑学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建筑学专业学位及相近专业;

2、市政管理岗位5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及相近专业;

3、金融管理岗位3人,专业要求:金融专业学位、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金融学专业及相近专业;

4、外语翻译岗位2人,专业要求: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方向)专业及相近专业;

5、法律应用岗位4人,专业要求: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及相近专业;

6、安全生产管理岗位:3人,专业要求: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及相近专业;

7、疾控防疫岗位:3人,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及相近专业;

8、环境治理岗位:2人,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及相近专业;

9、新闻传播岗位:3人,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及相近专业。

(二)综合管理岗位,20人,不限专业。招聘范围为部分国内重点高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见附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400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截至2020年6月15日,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15日(含)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八)选聘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聘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聘范围。

(九)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选、现场资格复审、复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于6月20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2020年潍城区“优才计划”选聘报名表》。

4.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初选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低于3:1的岗位,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计划,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初选

初选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对达不到5:1的岗位,按初选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进入复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范围。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初选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选。

(三)现场资格复审

复试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复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初选准考证》。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初选、复试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在复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成绩仍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五)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要求,要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的具体时间、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制定具体岗位,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学习锻炼。聘用后,统一组织到街道(管理区)学习锻炼1年,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管理。学习锻炼期满后,对学习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适时进行提拔使用。

(四)相关待遇。引进人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待遇和我区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潍城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潍城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等均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潍城区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无关。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城区委组织部、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优才计划”选聘高校名单

中共潍城区委组织部

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

原标题:2020年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sydw/202006/t20200601_5614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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