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入口
2020年滨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入口
网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7月10日后提供毕业证书的申请人本批次无法认定教师资格。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体检安排见附件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体检安排见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三)认定方式: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可选择线上认定或现场认定。认定时间:7月6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1.线上不见面认定(因疫情原因鼓励申请人优先选择)
申请人下载来滨办APP将所需材料按程序要求上传。(安卓系统用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苹果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来滨办”下载)详见附件3
线上审核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无需提交者拍摄空白纸)
(5)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通过的信息,提交相应的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和(或)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和(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无需提交者拍摄空白纸。
线上认定申请人审核通过后需邮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邮寄地址: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3窗口
联系电话;
QQ群:905522961(滨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来滨办指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