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教育电视台是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制作、播出教育电视节目,实施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利用媒体资源提供社会服务。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社会证书类考试;承担《现代教育》杂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承担自学考试教材资料发行管理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教育规划、管理、改革等研究工作,提出教育改革发展建议,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承担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研究,开展教育教学实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山东教育社是省教育厅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山东教育》《当代小学生》《山东教育报》等报刊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教育厅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jytgkzp@,邮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身份证;(2)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0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7月1日16:00,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回复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交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同底版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博士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布。
2.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方针、教育法律法规、省情省况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准考证将回复到应聘人员报名邮箱,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在济南设置考点,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和省教育厅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6日
原标题:山东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6/c1f1682b-1abf-47b6-9765-8cbf1f18ea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