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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滨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安专业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行为

滨州中公教育 2020-06-23 11:35:0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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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意思表示行为、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1.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

(1)外在的行动,即人们通过身体或言语或意思而表现于外在的举动,是法律行为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因此,西方法谚说:“无行为即无犯罪亦无刑罚。”

(2)行为方式,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预设的目的而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方法。

(3)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

2.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

(1)行为意思,指人们基于需要、受动机支配、为达到目的而实施行为的心理状态。刑法中即对违法人的动机和目的的认识。民法中即所谓意思表示的动机和目的的真实或虚假。

(2)行为认知,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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