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市专职消防员招录130人简章
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实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如下:
招录人员类型: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为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的消防救援站。
森林专职消防员:指主要从事森林火灾防控,同时兼顾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常规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工作单位为市本级森林专职消防大队和青州、诸城、安丘、临朐、昌乐森林专职消防中队。
招录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全市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0人。其中奎文消防救援大队8人,潍城消防救援大队6人,高新消防救援大队4人,滨海消防救援大队27人,峡山消防救援大队3人,寿光消防救援大队11人,高密消防救援大队7人,昌邑消防救援大队4人,临朐消防救援大队38人,昌乐消防救援大队12人,保税消防工作站3人(驾驶员),支队战勤保障队伍7人。
森林专职消防员:全市计划招录森林专职62人。其中本市级森林消防大队18人,青州森林消防中队3人,临朐森林消防中队13人,安丘森林消防中队10人,诸城森林消防中队7人,昌乐森林消防中队11人。
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政府专职和森林专职消防队伍;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18-30周岁,持有B2以上驾证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最高不超过35周岁)。
森林专职消防员年龄18-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 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补招数量的10%(需出具从事森林灭火工作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17时。
(一)报名方式。
招录对象可登录“潍坊市应急管理局”“潍坊消防”微信公众号,查看招录信息,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网盘地址:,提取码:q7d7。自愿报名政府专职的填写附件1,自愿报名森林专职的填写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电话或短信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后续资格审查和考核。
(二)注意事项。
报名时只能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专职消防员中选择其一进行报名,严禁同时报名(若同时填报视为报名无效);在报名表中填写报考单位和“是否服从跨县市区调剂”“是否服从跨类型调剂”选项,录用时按照招录意向择优录取,需要调剂时将对选择服从调剂人员按照“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录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录用。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个人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初定工资为3000—435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工资逐年递增;持有B2以上驾驶证,且能够担任执勤消防车驾驶员的发放岗位补贴;根据工作表现可代理站长,提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享受相应职务补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在编消防员同等标准的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森林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之前,队员薪资待遇参照市、县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执行。
(三)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在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总队未下发专门管理规定前,森林专职消防员统一参照上述管理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及招录考核
森林专职消防员由潍坊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组织资格审查和招录考核;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招录考核。
(一)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退役证、森林工作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二)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考核科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x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四项内容。(标准见网盘附件3)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四)体格检查。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招录对象到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招录办公室和医院共同研究后,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它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组织。
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资格审核和招录考核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方无关。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招录工作办公室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府祥街3号消防救援支队作战训练科,电话:(政府专职报名咨询)(森林专职报名咨询)。
原标题:潍坊市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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