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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滨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中国滨州 2020-07-18 08:09:3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等规定,现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二年),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10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G类岗位为教育类,A类岗位为综合类。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7月30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滨州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0年7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一览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单位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信息填报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滨州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初审通过网上缴费后,于2020年7月31日17:00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滨州市实验幼儿园(黄河六路36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交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的,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以上所需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G类岗位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占80%)两部分,A类岗位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以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有关事项均在中国滨州网()公布。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前5天内,请务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附件2)《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指定的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中国滨州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中国滨州网()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上证书须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

6.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7.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公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内容:

G类岗位教育类,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A类岗位综合类A00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A类岗位综合类A0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G类岗位教育类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A类岗位综合类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滨州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中国滨州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考生须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请考生下载填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

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附件:

1.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滨州市实验幼儿园

2020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 滨州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inzhou.gov.cn/zwgk/news/detail?code=10000000154717&bsh_bid=5529124842&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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