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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由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委和省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是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财政拨款。负责省局机关及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省局机关及全省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本次拟招聘2个岗位共10名,其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面向社会招聘4名。具体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要求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2020年7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身份证;(2)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0年8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7月29日17:00。

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资格初审结果回复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反馈理由。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5)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交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同底版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省税务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专业知识、税收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

笔试准考证将回复到应聘人员报名邮箱,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成绩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省税务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工作有关结果按规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聘用人员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与监督

电话:

时间:8:30-11:30,14:00-17:00。

六、其他

1.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3.未尽事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0 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7月20日

 

原标题:20200720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7/6f1e5ae5-021c-4396-9b42-7b2497a86e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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