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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361+人报名入口

滨州中公教育 2020-07-26 16:22:4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年滨州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361+人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7:00

(一)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7:00 (5天)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点击进入“网上报名”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7月31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可多单位、多岗位重复报名。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滨州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或《2020年滨州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合格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5)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上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6)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8)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9)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网上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7月27日11:00—8月1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信息填报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招聘方式

1.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相关事宜通过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优秀人才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相关事宜通过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告。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交流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经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

(1)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优秀人才招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先按照1:1的比例进行。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优秀人才按照总成绩计算与排名方法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递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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