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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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全市合同制教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不受最低服务期限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教育局()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代表的含义具体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8月18日11:00至8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考试开始前3天登录东营市教育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后果自负)。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于2020年8月20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面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有人要应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突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等内容,各学科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8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个环节按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合格的标准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满90日,仍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必要时,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教育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同时按要求填写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东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46—(市教育局)
附件:1.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3.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
东营市教育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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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dyjy.dongying.gov.cn/art/2020/8/7/art_38611_9593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