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滨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2人)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文件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我区部分区直初级中学公开招聘2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对暂时无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容缺机制,即做出个人承诺后,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相应资格证书自聘用起1年内取得并提供即可,聘用1年后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滨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滨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指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00-9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1日11:00-9月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考。如果毕业证上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1日11:00-9月4日12:00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11:00-9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20年9月16日9:00—9月19日9:00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的计划增加到同学科的其他招聘计划中。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20日起,可联系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滨城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滨城区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滨城区的人员,应及时向滨城区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因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滨城区的考生,可依据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联系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考试退费手续。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资格审查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滨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5.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七、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八、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落实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十、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4.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1日
原标题:滨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xinwen/html/?19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