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人)
为充实工作力量,补充急需紧缺人才,现将2020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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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信息技术岗位 |
A001 |
2 |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及相近专业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因岗位特点,需为男性 |
滨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艺术设计岗位 |
A002 |
1 |
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及相近专业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因岗位特点,需为男性 |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6日16:00。
2.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6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资格初审
滨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认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招聘岗位取消计划将通过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谈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测试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一)专业能力测试
采取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能力测试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二)面谈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谈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谈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测试结束后,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谈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五、考察体检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同一岗位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测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通过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与滨州高新区千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月均5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保险等),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滨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滨州高新区高创中心523室
附件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滨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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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zgxq.gov.cn/art/2020/11/3/art_118403_9976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