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4人)
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滨州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等多项资质,能承担城区的道路、广场、桥涵、排水排污设施、路灯照明、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等建设任务。根据滨州市委、市政府以“人才强市”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和业务开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关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及任职要求》(附件1)。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告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0月31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应聘: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存在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情形的。
(具体岗位要求可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13日
2、报名方式:
请下载和填写《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进行报名,电子邮件主题须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和面试: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集合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要求,需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的山东省绿色健康通行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时,请应聘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山东省绿色健康通行码,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再允许参加本环节应聘。
(一)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选聘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获奖证书、奖惩文件及主要业绩介绍等材料。
(二)面试考核
由市公用事业集团领导、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人力资源负责人组成面试考核组,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选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工作能力。
根据选聘人员现场表现情况,面试考核组成员填写“同意聘用”、“不同意聘用”意见,以多数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三)考察、体检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政审标准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
此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享有本次选聘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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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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