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人)
因工作需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技术,看打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采用五笔输入法的优先;听打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2.月工资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
3.统一配发制服;
4.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执行济南市最低工作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签订合同,工资增加300元;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正式录用后,每年业绩考核为优秀的,可给予绩效奖励。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个人单页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
五、资格审查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六、考试方式、考试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合同制书记员需进行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及文字书写测试。速录考试形式为看打和听打,看打时间为10分钟,看打速度为80字/分钟以上;听打时间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准确率达到90%以上。
考试时需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本次招聘考试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组织。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核
本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标准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考核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
咨询电话: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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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ancqqfy.sdcourt.gov.cn/jnancqqfy/399911/399869/653529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