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年见习招聘公告(30人)
为深入推进青年见习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使更多有见习需求的青年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枣庄市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43号)精神,现将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青年见习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期限
1、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有见习意愿的枣庄生源高校毕业生。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为1年。
2、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7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地点: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地址: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宁波路与复元五路西南角)
三、报名方式
见习单位现场接受报名并审核,申请见习人员结合个人见习意愿,根据《枣庄市2020年市直青年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打印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失业人员有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见习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见习单位报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四、录用、管理及使用
11月底前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录用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见习单位拟录用情况备案确定见习人员名单。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倍(目前每月2076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包括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离岗人员),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填报系统备案。
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就业网)
附件1: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青年见习岗位信息表
附件2: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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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年见习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zsley.com/yygg/1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