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工程咨询院于198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1年1月经省编委批准,加挂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2014年12月,经省编委批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工作职能:受省发改委委托,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咨询评估;对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提出初步评审意见,为审批项目提供参考。参与研究全省重点行业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参与全省一些领域的发展规划及专项发展规划的咨询和专题研究;承担有关省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及后评价;参与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项目标准、定额的评审。开展国家有关部委或其他单位委托的相关业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发展改革委所属省工程咨询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产业政策,工程咨询理论与实务。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工程咨询专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省工程咨询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认。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申旭
联系电话:05318981338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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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工程咨询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12/a006a2ea-a359-43b4-bbca-0b6d3363eb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