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确定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规定的比例要求,现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0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休息)。
(二)地点:
惠民县东门大街18号,惠民县卫生健康局208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根据《简章》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简章》及其附件《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供材料:
1.《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报考依据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11月25日前取得。定向、委培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前取得;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提供材料须在有效日期内;
5.应聘人员需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标注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惠民县外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所报考的岗位代码及名称。
三、资格审查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网站公告,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1.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可于资格审查期间2020年12月10日-15日登陆()网站打印。
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监测。
咨询电话:
附件: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20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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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惠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0/12/9/art_118127_10114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