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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淄博周村区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1人公告

周村区人民政府 2020-12-14 14:29:1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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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来源渠道,选好配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淄博市周村区市政工程公司董事长1名

二、选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自觉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 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组织协调、经营管理、改革创新等企业经营核心素质,善于处理解决复杂问题。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4.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 具有5年以上工龄。年龄50周岁(含)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 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党龄1年以上。

4. 熟悉公司法人治理管理要求及相关市场业务。

5. 特别优秀的,经组织推荐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 对曾任职机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 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正在立案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问责未出影响期的;

6.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2月30日17: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送至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425室。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周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岗位报名表》(附件1),客观如实填写《周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我评价材料》(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组成选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群众举报查实等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分析比选。选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和面谈了解,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50%、面谈得分占50%,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分析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竞争优势和岗位匹配程度,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选聘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审核人事档案,全面了解政治品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五)体检。体检一般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研究聘用。由选聘工作组综合资格审查、分析比选、考察体检等情况提出建议,提报区财政局党组按有关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期内及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为1年(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区财政局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开选聘人员任职后,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办法(试行)》核定的薪酬方案支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周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4楼425室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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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岗位报名表.docx

周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我评价材料.docx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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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村区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0/12/14/art_5352_2061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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