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滨州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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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哪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哪些是居民企业哪些是非居民企业?判定标准以及各自的纳税义务。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4、收入的确认时间。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为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预收款方式为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为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5、哪些是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哪些是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6、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据实扣;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8%;职工福利费不超过14%;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60%且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
7、企业从事哪些项目获得的所得免税?哪些减半征税?(花、茶、饮、香、海水与内陆养殖)
8、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以及各自的纳税义务。
9、综合所得项目有哪些?(工、劳、稿、特)
10、哪些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哪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11、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辨别。
12、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项目?(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3、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计算。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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