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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滨州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备考:试论行政复议的范围

滨州中公教育 2021-01-25 09:47:5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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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不仅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指的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二、我国行政复议的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总结出以下几点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三、我国不予行政复议的范围

根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知: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某公安局因为甲违反相关相关规定给予其开除的处分,就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试题回顾:

下列争议中,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是:()。

A.中纪委做出的具体处理决定

B.国家发改委所制定的规章

C.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

D.某民族自治区人大所制定的自治条例

【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试用本法。本题中,A项属于内部行政行为,B项和D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均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而C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综上,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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