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中共利津县委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根据《利津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利组〔2019〕35号)以及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利津县委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
县委办公室从事综合管理工作人员1名,所属事业单位从事政务服务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
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人员(不含提拔为县管干部的职级公务员)。
驻利津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人员以及学校、医院系统人员不在选调(选聘)报名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
四、选调(选聘)方法步骤
(一)报名。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报名,尊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意愿,严禁阻挠、干扰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报名人员确定后,填写《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11:00前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组宣综合楼205室)。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组织人事部门联合选调(选聘)单位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四)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察,按照计划数与考察数不低于1:2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资料或信息有影响选调(选聘)问题的,一律暂停有关选调(选聘)程序。
(五)体检。综合考察情况,根据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选中按本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研究决定。有关人员考察情况由选调(选聘)单位按程序研究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选聘)的,确定为选调(选聘)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546-5682481
县委办公室 0546-562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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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利津县委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BBV0784lHkBbgoeVwWA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