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淄博建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公告(6人)
淄博建衡工程检测研有限公司(原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于1989年8月设立,是山东省最早成立的一批工程检测机构,于1991年5月取得山东省行业资质证书,1992年12月取得山东省首批计量认证证书,2016年底完成事企剥离并更名。注册资金1500万元,主营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及材料、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架线及设备工程、管道工程用原材料、预制构件结构质量、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环境保护、防雷检测检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污水水质监测、工程鉴定评估、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管理岗、检测岗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专业
土木工程、建筑材料、化学分析、平面设计、经济金融、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检测岗4人(土木工程专业、建筑材料专业、化学分析专业、水利水电专业各1人);
2、业务管理岗2人(平面设计专业、经济金融专业各1人)。
四、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实习期1-3个月,实习期满被录用的人员均与我方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企业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资待遇
每月2500元-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后),绩效工资另算 。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5、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该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公司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6、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未取得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六、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的程序为: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1日;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淄博建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报告、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DLK2008@sina.com,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单个扫描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之内)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后汇总,初步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统一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如报名人数过多,组织方将酌情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如增加笔试环节将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只是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指标,不带入面试环节)。
(四)录用
1.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其提供的相关工作简历和学历背景进行调查,加强录用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招聘简章由淄博建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3-3101236 1300270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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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建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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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淄博建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zibo.gov.cn/art/2021/3/24/art_7919_2096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