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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诉讼适用范围

滨州中公教育 2021-04-06 10:11:4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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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

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掌握不受理的情形,通过排除法应对。具体为:(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例题·单选题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

A.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税收强制执行的决定

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

C.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规定

D.财政部门对其工作人员孙某作出记过的决定

解析:选项 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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