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50人)
依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济阳区公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共15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招聘的人员应具有济阳区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至2003年1月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勤务辅警限男性,文职辅警男女不限。
(六)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具备公安机关值班备勤等工作的条件,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应聘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原以重保大队第三方招录人员,现还在济阳分局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应岗位从业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治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27日(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济阳区永安路13号,天霖商务大厦304房间。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扉页、索引页、应聘人员个人单页);
3、打印填写完整的《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7、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书,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报名人员数量,请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笔试
应聘辅警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于2021年4月29日到济南市济阳区永安路13号,天霖商务大厦304房间领取笔试通知书,凭笔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设定辅警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济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范围人选。
六、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予以公布。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政治考核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七、体检、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分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予以公布。
(一)体检
体检前,在济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和调剂
笔试、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治考核、岗前培训、聘用资格的,或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人员递补后,仍有岗位计划空缺的,可在体能测评合格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八、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济阳区公安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
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勤务岗位900元/月,文职岗位800元/月,并根据政策要求适时调整,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被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包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录用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查体等工作保障。
本简章由济南顺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605311512(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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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度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yang.gov.cn/art/2021/4/15/art_16653_4775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