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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滨州阳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72人)

阳信县人民政府 2021-04-20 14:50:5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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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招聘72人;设定向岗位53个,非定向岗位19个。详见《阳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阳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应在2021年4月24日及以前取得;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4月24日及以前取得。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3.定向招聘范围:

(1)定向应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精神,安排部分岗位面向应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者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2016年及以前的“三支一扶”和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市范围内服务和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在滨州并且在滨州参加高考)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外省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在滨州并且在滨州参加高考),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人员。

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入伍的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安置地为阳信、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员干部。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

定向村党组织书记岗。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阳信县内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曾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4.不能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6:00;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021年4月29日16:00。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申报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和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专业要求:应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所学专业应与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一致。如果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如果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因专业调整造成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中所列出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所毕业高校开具的专业调整有效证明,方可允许报名,否则不准报名。

3.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021年4月29日16: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021年4月29日16:00,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或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免费条件及办理程序: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将《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扫描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可将县级民政部门签发的有效低保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网上缴费时间段内发送至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邮箱(yxxrcfwzx@163.com)(电话8233599)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并及时进行电话联系。

5.网上打印相关材料: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阳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应》妥善保管,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6.核实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时间的方式。

1.试题:笔试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21年5月22日上午 9:00—11:30进行;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将提前在所报名网上公告,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严禁使用其他证件或证明代替。

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

4.最低合格分数线:

(1)对于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2)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阳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提供)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应同时提交报考此学历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1.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应分类提交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3)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退役时间以退役证签发时间为准。(4)村党组织书记须提交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名、党(工)委盖章确认的在阳信县内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证明材料。(5)应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及未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

因弃权或取消审查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4.考试总成绩排序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排名;若仍有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再对重新面试后形成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五、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见《体检通知书》。除符合相关体检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选岗原则: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所报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迟到人员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选聘结束后再选择聘用单位。

3.最低服务年限: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全部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工作纪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8233599 0543-8260598

监督电话:0543-8232680 0543-8212804

附件:

附件1:阳信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阳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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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阳信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n.gov.cn/art/2021/4/20/art_118189_10287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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