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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8人)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为适应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任职资格等;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24日。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招聘资格要求

学历

专业名称

其他资格条件

超声科医生

专业技术

十二级

医疗类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取得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岗位需求一致。

检验技师

专业技术

十二级

检验类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眼科医生

专业技术

十二级

医疗类

1

本科及以上

眼科学

 

耳鼻喉科医生

专业技术

十二级

医疗类

1

本科及以上

耳鼻咽喉科学

 

临床护理

专业技术

十三级

护理类

4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招聘与派遣部201室(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19号,东二路与沂河路交汇处)。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点击“附件”或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hhrl.com,“下载中心”下载《2021年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两份。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④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及综合考察的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是否具备从事本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带入考核评价。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各工作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人员范围中按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监督。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及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采取向第三方购买劳务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招聘,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有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微信公众号(dyrcpq)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信息。无特殊情况不单独电话通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电话:0546-8056618 8056016

附件:2021年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1年6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东营胜利妇幼保健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dywsjk.dongying.gov.cn/art/2021/6/24/art_37164_10285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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