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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市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1-07-01 09:39:3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二)地点: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会议室(利津县大桥路30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二)《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1、“联系电话”处请填写应聘人员本人联系电话。

2、“家庭成员情况”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三)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

(六)本人有效身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或体检时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附件2);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应聘须知执行。

三、面试人选递补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及时在利津县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及时关注利津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资格审查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

(二)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从入(返)我县第1天算起〕,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有中风险地区的地级市(非中风险地区)和存在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入(返)我县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我县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检测。

(三)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

(四)按照利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一并缴纳。

(四)《笔试准考证》、《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未打印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7月1日8:00-7月8日17:00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cn)下载打印。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利津县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类”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46-5680621

附件:

1、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

2、同意应聘介绍信

3、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1/6/30/art_91810_10295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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