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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36人)

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1-07-05 17:45:0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中学学段学科、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中小学体育学科、中小学音乐学科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学段学科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幼儿园学段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86名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0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4日12:00—7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7月17日16: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岗位学科(或幼儿园岗位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困难(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县区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7月17日上午8:30---11:30,地点: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经十西路16666号)三楼组织人事科。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7月23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学科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学科(或幼儿园岗位组)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学科(或幼儿园岗位组)的机会,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

A类岗位(中小学体育学科、中小学音乐学科、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B类岗位(中学俄语学科、中学日语学科)、C类岗位(其他学科及幼儿园岗位组)分别采取以下考试方式:

1.A类岗位(中小学体育学科、中小学音乐学科、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

A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学科(特长)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若达不到1:7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专业技能测试费每人70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阶段性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阶段性总成绩分学科(特长)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综合测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缴纳综合测试费70元,并领取综合测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阶段性总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进入综合测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综合测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测试通知单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综合测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综合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综合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2.B类岗位(中学俄语学科、中学日语学科)

B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学科知识测试和综合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知识测试及综合测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学科知识测试及综合测试范围,若达不到1:7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学科知识测试及综合测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学科知识测试及综合测试范围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学科知识测试通知单及综合测试通知单,同时缴纳70元考试费。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学科知识测试

学科知识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俄语或日语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测试通知单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综合测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综合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综合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3.C类岗位(其他学科及幼儿园岗位组)

C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学科知识测试和综合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知识测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学科知识测试范围,若达不到1:7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学科知识测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学科知识测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学科知识测试通知单。学科知识测试费每人40元。

(2)学科知识测试

学科知识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所报考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阶段性总成绩,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阶段性总成绩分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综合测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缴纳综合测试费70元,并领取综合测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阶段性总成绩依次递补,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进入综合测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综合测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测试通知单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综合测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综合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综合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二)笔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的次日下午2: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下一环节考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综合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B类、C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占30%、综合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含俄语日语)、综合测试成绩(含俄语日语)、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学科(A类岗位分学科或特长)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重新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

(二)体检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学科(A类岗位分学科或特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如果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重新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专业技能测试、学科知识测试、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附件:

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sd.pdf

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sd.doc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原标题:2021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ncq.gov.cn/art/2021/7/5/art_21721_477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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