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7人)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进入国家一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建筑工程、现代汽车、机电工程、创意设计、电子信息、人文旅游、通用航空、会计、商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有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服务、文化创意设计、旅游服务、会计、商务与管理、软件技术、航空工程与服务等10个专业群,形成了“2+3+5”的“国家、省级、校级”专业群体系。拥有2个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试点专业、5个国家示范专业、9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教师类、工作人员1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报考辅导员、其他工作人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8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9日11:00—8月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rzpt.cn/news/zzjg.php/group_id/20),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3.研究方向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毕业论文提纲。海归留学人员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毕业论文提纲翻译资料。
4.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5.党员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
6.学生干部任职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附件4)。
7.工作人员1岗位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9日11:00—8月4日16:00。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工作小组,在统一时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初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9日11:00—8月5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9:00—8月15日8: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本次招聘考务费的收取标准: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包括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同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告,不单独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2021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rz.doc
2021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rz.doc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1/7/19/art_33298_10291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