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解答
为使广大招录对象更好地了解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策,现就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统一予以解答。
一、消防员招录报名年龄条件有哪些?
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消防员招录中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的招录范围分别是什么?
1.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纳入国家统招统分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2.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应当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式样见附件)。
三、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丢失怎样参加消防员招录报名?
答:可以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办的学历证书或开具的有效学历证明,进行网上报名。
四、消防员招录报名条件中的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哪些?国外学习取得学历怎么报名?
答:大专以上学历,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取得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消防员招录报名期间,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学历的招录对象,报名系统中需录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编号,同时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可以参加消防员招录报名吗?
答: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报考前请慎重考虑。
六、消防员招录报名方式有哪些?
答:消防员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全国唯一官方平台网址为http://xfyzl.119.gov.cn。招录对象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对进一步放宽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等)和实战经验,取得国家、军队及武警部队承认的资格资质。由本人于8月10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报名。
七、消防员招录报名时是否必须上传居住证?
答:招录对象按照户籍所在地省份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的,报名系统中无需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无需上传居住证;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的,必须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办理事宜请咨询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八、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什么时间进行?
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考核测试环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请招录对象及时查阅消防员招录网站“通知公告”中“地方”栏有关信息,同时注意查收短信等通知信息,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后续考核测试。招录对象未能按时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测试项目及标准请查阅招录公告。
九、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是什么?
答: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基于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殊要求,体格检查期间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部门反映本人有无疾病史、残疾史,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新招录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消防员招录中直接录用、优先录用的规则是什么?
答: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消防员招录的急需专业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整体建设需要,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急需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代码为080202(下同)、土木工程(081001)、通信工程(080703)、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基础医学(100101K)、运动训练(040202K)、体育教育(040201)。急需专科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560101)、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运动训练(660302)、体育教育(670114K)、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森林消防队伍招录急需本科专业为:通信工程(080703)、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基础医学(100101K)、运动训练(040202K)、体育教育(040201)、林学(090501)、森林保护(090503)。急需专科专业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运动训练(660302)、体育教育(670114K)、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09)、飞机部件修理(600411)、森林资源保护(510203)、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510208)、森林消防(680110K)。研究生对应的一级专业学科须与相应的本科专业一致。
十二、消防员是什么编制?退出如何安置?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法。
十三、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怎样,如何晋升?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二)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入职训练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授衔定级。消防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畅通的成长渠道,只要努力工作,能力素质和现实表现优秀,岗位有空缺,就能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部分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干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十四、消防员休假如何保障?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必须枕戈待旦、快速反应,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状态。
在坚持按照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管理和确保完成任务的同时,科学安排广大消防指战员休假是保持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消防员入职后根据衔级和工作年限享有相应的探亲、休假、疗养等权益,基层单位在保证驻勤备战力量的前提下,可合理安排消防员轮休、调休和离营住宿。
十五、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授予消防救援衔时,其服役年限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答: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十六、符合招录条件的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录用后,如何授予消防救援衔?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十七、新录用消防员入职训练如何开展?
答:入职训练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负责,以总队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新录用消防员不同来源类别、不同基础素质,实行分类训练。采取基地化集训和岗前适应训练相结合方式,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十八、新录用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答:新录用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十九、消防员招录中如何进行调剂录用和补录?
答:1.调剂录用。拟录用人员数量未达到招录计划的,可在符合录用条件、服从调剂人员中征集调剂志愿,实施跨队伍或跨省份调剂录用。
2.补录。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因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等原因退出导致招录计划空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二十、消防员招录有咨询、投诉电话吗?
答: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具体请查阅招录公告。咨询、投诉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投诉。
原标题:2021年消防员招录有关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http://xfyzl.119.gov.cn/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df2a8efc527d48e6bf9a2c83d201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