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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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9月22日前取得;
(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由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实施。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2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lfw.binzho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及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9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列专业必须与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出的专业一致。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其中有一个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一致就允许报考;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日11:00—25日12︰00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9月28日9:00—29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笔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考试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经面试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应当真实、准确,在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需提供材料:《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岗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在何时间段从事何岗位工作、是否与招聘条件中的要求相符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22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面试和笔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lfw.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336434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附件: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lfw.binzhou.gov.cn/zhengwu/html/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