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15人)
根据工作需要,临淄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司法警察15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75 cm以上,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1991年10月29日至1999年12月30日出生),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者,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到刑事处罚或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
5.其他不适合司法警察工作岗位的情形。
三、招录岗位的主要职责
法警岗位的主要职责是安检、值庭、押解、看管、收押被告人,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日常工作中的设岗值班、执勤,重大节日、特殊时期的安保值班工作。法警大队日常管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训练内容包括队列、体能、防暴队形、擒拿格斗、处置突发性事件演练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登录淄博临淄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zblzqfy.sdcourt.gov.cn),下载填写《临淄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lzqfyzzc@zb.shandong.cn邮箱,邮件以“姓名+司法警察”命名,发送后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已经通过11月2日现场报名并确认的,保留考试资格,无需再次提交报名表和现场确认。
五、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待定),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或登录爱山东APP下载打印);
(5)有其他技能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临淄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1份,需粘贴近期2寸证件照;
(7)退伍军人报名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
(一)测试内容:
设定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俯卧撑三项内容,对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根据《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大纲》的及格标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二)面试: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择业动机、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综合素质,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三)体检: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本单位组织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录工作将由临淄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督,确保整个测试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七、聘用管理
根据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
八、工资与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本区同类人员现行标准执行,缴纳“五险”。本单位食堂提供就餐,统一配发制服。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533-7181721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公告!临淄公开招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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