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滨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滨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滨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过程中,如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为12月3日上午7:30,入闱截止时间为12月3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为滨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滨城区黄河一路388号)门前。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测评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
体能测评时,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C), 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测评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承诺书》进入体能测评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及时与滨州市公安局联系。
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等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须知事项
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3),测评当天合理着装(不准穿钉子鞋),穿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测,可根据自身情况携带饮用水和少量食品。因体测场地在户外,请注意保暖。不得携带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其他用品。集合后至离开体能测评地点前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特巡警支队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按《滨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考生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滨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binzhou.gov.cn)通知公告专栏了解查看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以免贻误考试。
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43-3300276。
附件:
附件1:滨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滨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原标题:滨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binzhou.gov.cn/zhengwu/html/?1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