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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21人)

垦利区人民政府 2021-12-01 08:46:2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垦利区区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功能定位为区管城市建设、资产运营、金融、水务投资发展企业集团,下辖城投、城资、财金、鲁源水务等二级企业集团。根据各二级企业人才需求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

(三)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熟悉和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二级企业合同制员工2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17:00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年龄和工作年限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点。

(三)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lqcfjtrlzyb@163.com。为保证应聘过程中通知的准确送达,请参加应聘人员全面如实填写个人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凡不按要求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的,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日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行笔试,通知时间截至2021年12月9日17:30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招聘一线员工确有困难的,可按1:1的比例。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性基础知识及业务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水平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1.5时,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者按学历、职业资格高低和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时间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序,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拟招岗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内,不得报考或应聘本公司以外的工作岗位。

(三)工资待遇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应聘者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资格并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0717监督电话:0546-2890237

附件1: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附件2: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12月1日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垦利区区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功能定位为区管城市建设、资产运营、金融、水务投资发展企业集团,下辖城投、城资、财金、鲁源水务等二级企业集团。根据各二级企业人才需求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

(三)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熟悉和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二级企业合同制员工2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17:00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年龄和工作年限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点。

(三)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lqcfjtrlzyb@163.com。为保证应聘过程中通知的准确送达,请参加应聘人员全面如实填写个人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凡不按要求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的,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2日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行笔试,通知时间截至2021年12月9日17:30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招聘一线员工确有困难的,可按1:1的比例。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性基础知识及业务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水平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1.5时,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者按学历、职业资格高低和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时间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序,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拟招岗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内,不得报考或应聘本公司以外的工作岗位。

(三)工资待遇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应聘者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资格并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0717监督电话:0546-2890237

附件1: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见链接:http://www.kenli.gov.cn/art/2021/12/1/art_39604_10304234.html)

附件2: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12月1日

原标题: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21/12/1/art_39604_1030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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