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滨州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藕断丝连”
前段时间“90后女教师状告教育局,赢了!”这一事件在网络上走红,广大热心网友开始讨论教师执业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到管教同步、严慈同体。其实透过这一事件我们也能发现,近些年来的“民告官”的案件逐渐增多,但还是有人对于“民告官”讳莫如深。
作为普通公民如何在“官”面前维护合法权利,不得不谈的就是行政救济途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二者有千般联系但又不同,结合当前考试中的倾向,我们就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不同点与相同点给大家做如下解读。
一、基本内容
(一)概念解读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简言之,行政复议就是“民找官的上一级告官”。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就是“民找法院告官”。
(二)不同点
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概念可以发现,二者主要存在以下不同点。
1.审查主体不同:行政复议是“民找官的上一级告”,即:“官的上一级审查官的下一级”,“官”本身是行政主体,所以行政复议中的审查主体也是行政主体;而行政诉讼是“民找法院去告官”,法院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司法审判机关。
2.审查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是“官的上一级审查官的下一级”,既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可以审查合理性;而行政诉讼由法院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审查合法性为原则,审查合理性为例外。
3.审查方式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只需要双方提交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而行政诉讼一般是要求双方到庭,开庭审理。
4.审查次数不同:行政复议只能审查一次,对于复议决定不服不能再次复议,只能申请行政诉讼;而在行政诉讼中若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则可以上诉,即:可以告两次。但是,一定需要明白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于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不服再次找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三)相同点
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是“民”维权,在诉讼中,被告一方恒为“官”。所以不管是找“官的上一级”去告“官”,还是找法院去告“官”,只可能是“民告官”,不可能出现“官告民”。
2.当老百姓不服“官”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可以通过诉讼或复议去进行相关救济的。在复议或诉讼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提出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附带性审查。 但,绝对不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单独提起诉讼或复议。
3.申请方式既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行政法有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救济是民维权的途径,为方便行政相对人维权,不管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既可以书面提起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
4.举证责任“官”承担。行政法律关系中“官民”地位不平等,更多的资料也由行政主体掌握,若让“民”承担举证责任,则证明“官”违法难度极大;但若由“官”承担证明自己合法的责任,对于“民”维权则相对便利一些。当然,若“官”不能证明自己合法,则直接推定其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知识总结
二、试题演练
【试题演练】(单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复议可以书面提出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但是行政诉讼只能书面提出
B 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先提出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C 行政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由被告一方承担
D 行政相对人可以直接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中公解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提出,选项A错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对于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也只能在告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不能单独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选项D错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由“官”承担,行政诉讼中的“官”则为“被告”,选项C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