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博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6人)
为切实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博兴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特邀调解员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邀调解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爱岗敬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常住地在本县,年龄在25--65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特别优秀的,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够熟练使用网络、电脑、智能手机,有充足的时间保障参加调解活动。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法律工作经历或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曾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且调解成绩较突出的;
4、行政、企、事业单位、政法部门退休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
5、党政机关、村(居)委员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的人员;
6、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含非全日制院校)法律或者法学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特邀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当选的特邀调解员与人民法院之间建立委托关系,不建立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特邀调解员需驻庭开展调解工作。
(二)诉讼当事人的接待、咨询、辅助等工作;
(三)严格按照调解程序及法律法规开展诉前调解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五)认真做好纠纷处理登记、信息录入、文书制作、卷宗扫描归档等工作;
(六)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
报酬从优,采用超额累进方式按件计酬(具体计酬方法可来电咨询)。
五、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为两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
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职履责情况时,博兴县人民法院有权解除聘任。情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办公室(胜利一路509号)。联系电话:0543-2910198,联系人:付政杰。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博兴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兴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各项字段请完整填写(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录用方式
“材料审核+面试”择优录用。
八、公示及入册
经审核、考察合格后确定初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并组织调解等专门技能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应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
原标题:博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bzbxfy.sdcourt.gov.cn/bzbxfy/374836/374842/874654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