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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沂沂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公告(10人)

i沂南 2022-10-12 09:48:1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进一步加强沂南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拟公开遴选1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8名(综合文字岗2名、业务岗6名);事业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工作人员,报名范围是沂南县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在职编制并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群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的行政人员(不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

报考事业岗位的工作人员,报名范围是沂南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事业人员(不包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

以上人员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在沂南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3. 报考公务员岗位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事业岗位不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要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 报考综合文字岗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业务岗和事业岗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以后出生);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6. 报考综合文字岗的,要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需近两年在乡镇(街道)党政办或县直部门办公室工作,且主要从事起草撰写本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重要文稿、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报名时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

7. 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与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截至2022年10月,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6. 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县管及以上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遴选;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2022年沂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考综合文字岗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推荐函》(附件4),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名表、家庭成员信息表、照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均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加身份证号(名字中间不加空格)报名时请务必将所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并分成一式两份上交。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为沂南县委县政府院内东侧沿街二楼县纪委监委党建活动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审核,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若遴选数量与报名人员比例不足1:2,相应核减遴选数量。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能力测试

报名人选资格审核后,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解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纪检监察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财会、审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遴选人选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七、遴选工作纪律

1. 在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背诚信承诺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 报名人员在遴选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 在遴选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3222859、19853911029

本次遴选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纪委监委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2年沂南县纪委监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干部家庭成员信息表

4.推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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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2年10月10日

原标题:10人!沂南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4_uk2NJLRpoGYHyrZ8u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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