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52人)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公开引进52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5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2年11月13日前落户)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务组织实施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 11月13日9:00-11月 18日16:00。报名人员填写《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并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所列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电子证件照上传至报名邮箱:yzglyyzp@1 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公立医院名称+岗位+手机号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3日9:00- 11月19日16:00
引才单位负责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区卫健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现场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应聘的,均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1月13日之前取得);2、本人身份证(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谈、面试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谈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谈结果和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及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肃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局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引进结果报济宁市兖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济宁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行意见》(济人社发〔2018〕12号)的有关规定管理。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三、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政策咨询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
0537-3436159 联系人:徐主任
附件: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x
4、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2/11/12/art_27843_2750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