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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50人)

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2-12-22 14:35:25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月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

(五)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15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 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控制总量)》(附件1)。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月3日11:00—1月6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1月4日9:00—1月6日17: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000号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通知,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笔试费用缴纳的考生,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表格等,随时关注、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

因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原因,请考生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和长清区人民政府相关公告,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合理安排行程。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面试人选确定后,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视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采取现场审查为主、视频审查为辅等灵活方式进行)。如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等;

4、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

5、《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笔试准考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1、2、3项材料提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5项需提供原件。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面试。

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考场设社会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试前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0531)87202871

2、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0531)87203275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控制总量).xls

附件2.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附件4.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2日

原标题: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ncq.gov.cn/art/2022/12/22/art_21721_479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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