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2人公告
根据寿光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记载的所学专业相一致)等条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4.计划调整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寿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材料提报要求,通过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1.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的审核。凡发现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涂改)、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或历史状况不清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凡发现涉嫌以不实学历信息报考、违规异地高考、学习工作经历交叉等情形的,立即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程序。对考察人选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察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加试成绩确定。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寿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发布。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电话:0536-5298519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单位)电话:0536-5222419
其他单位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36-511055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36-5221228。
附件: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原标题:2023年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ouguang.gov.cn/sgrsj/ztzl/sydwzp/202302/t20230216_6164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