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0人)
根据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初审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查询网址:
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deng.gov.cn/)“公告公示”栏。
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联系,咨询电话0631-8826020。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及时与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报名初审。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将通过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四)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日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5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短缺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威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位、学历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1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岗位初试进入面试人员为10人。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的方式。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按照报考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其中,工业机器人实习指导教师、西式面点实习指导教师、西式烹调实习指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工业机器人实习指导教师、西式面点实习指导教师、西式烹调实习指教师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占40%和60%。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文登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考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考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本次招聘岗位设定3年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属于文登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文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和《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631-8826020。请在工作日(8:00-11:30,14: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pdf
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wendeng.gov.cn/art/2023/4/24/art_57345_3593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