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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8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相应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15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88名,其中小学8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80名。

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4: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5月18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A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拟定2023年5月28日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笔试准考证;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④《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⑨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及安置地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2);⑩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选岗、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招聘岗位和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对自动放弃选岗和选岗后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上述递补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并按选岗顺序依次重新组织现场选岗。

(二)考察体检。根据实际需要,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八、其他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附件:1.附件1: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原标题: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3/5/5/art_34240_4793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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