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5人)
一、学校基本情况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的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1951年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
学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留学生等教育层次齐全。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成为全国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9年“健康中国背景下重大健康风险预测与治理策略”研究项目获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学校是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工作人员2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 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 应聘初级辅助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潍坊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wf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6月2日17:00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格式命名以上2个文件和报名邮件标题,如“辅导员1+张某某+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硕士+某某大学.docx” “辅导员1+张某某+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硕士+某某大学.xlsx”,并发送到zhaopin@wfmc.edu.cn(请勿使用压缩包),每人限报1个岗位。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初级岗位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提前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hch.wfmc.edu.cn/)予以公告,请关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附件6),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 :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008
监督电话:0536-8462009
电子信箱:zhaopin@wfmc.edu.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61053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三)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潍坊医学院
2023年5月25日
原标题:潍坊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05/15b72eb4-2fdc-4cd9-8d43-18e54717323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