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报名工作的公告(100人)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滨教〔2023〕4号)、《滨州市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试点)实施方案》(滨教〔2020〕1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淄博师专)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报考委托淄博师专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的学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好,学业水平高,滨州市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需当年参加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能低于总考生的前50%。
(二)具备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
(三)本人承诺进入委托培养高校学成毕业被聘用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履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报名录取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29日—6月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及家长需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报考申请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经就读初中学校班主任对其在校期间的操行表现进行评价,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二)志愿填报(6月16日—6月17日)。已签订报考申请表并经班主任评价、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及家长在志愿填报时间(6月16日—6月17日)登录滨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binzhou.gov.cn/)进入志愿填报入口,选择提前批淄博师专定向培养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成功后,要于6月18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留存备用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核(6月25日—6月26日)。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在6月25日至26日期间统筹安排对符合报名条件、个人自愿报考、学校同意推荐、签订报考申请表且已完成志愿填报并具备面试考核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学生需持报考申请表(经班主任签字评价并学校盖章审核通过)、2023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侧重考核学生成长为一名幼儿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将学生是否具有教育职业理想和教育情怀作为评判的重要指标。面试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具体安排将通过滨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binzhou.gov.cn/)另行公告。
(四)招生录取(6月27日—6月28日)。通过面试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会同培养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以后批次的录取。
三、就业安置
根据《滨州市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试点)实施方案》(滨教〔2020〕10号),学生毕业后,符合就业安置条件,回滨州落实就业岗位,原则上面向农村幼儿园,并承诺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6年以上。就业时,结合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品德、学业及能力等表现,通过组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根据各县市区提报的2023年滨州市委托淄博师专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计划(附件2)安排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就业上岗,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均有编有岗。对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县市区,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安排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师范生教师岗位。
附件:1.滨州市2023年委托淄博师专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报考申请表
2.2023年滨州市委托淄博师专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表
职位表详见http://jy.binzhou.gov.cn/art/2023/5/26/art_120035_9673068.html
滨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
原标题:滨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委托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报名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binzhou.gov.cn/art/2023/5/26/art_120035_9673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