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313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4年7月13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若尚未发放,提供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报名,并签订容缺承诺书。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均须于报名前取得。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德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2:00
教体局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7月16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dcqjyjrsk@d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4-2100809进行审核确认。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三、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18日9:00至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成绩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资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采用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教体系统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原标题:2024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echeng.gov.cn/n30631877/n32460833/c8918715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