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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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教研员6名(详见附件1《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个人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或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具有青岛市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
5.有10年以上在教学教研一线从事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6.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研工作,指导基层单位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北区济阳路7号)厚德楼209会议室,联系电话:87076129;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需带材料:《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推荐表》(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出具的相关经历证明(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近五年年度考核表(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教学能手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以及其他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三份须盖章材料,报名人员可在笔试结束、面试之前向遴选单位提供。其中,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签字的《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推荐表》纸质材料(可暂不盖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诚信情形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通报所在单位、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或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岗位,计划遴选1人的,原则上取消遴选计划。取消的计划由遴选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北区济阳路7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日上午8:30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http://edu.qingdao.gov.cn/qdsjykxyjy/)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遴选岗位和遴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http://edu.qingdao.gov.cn/qdsjykxyjy/)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遴选单位负责考察和体检工作,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
(一)考察。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遴选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造成的空缺,由青岛市教育局报青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青岛市教育局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并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严肃纪律及有关说明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遴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青岛市教育局和遴选单位官网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遴选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遴选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咨询电话:0532-87076129
监督电话:0532-8591293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诚信承诺书.doc
青岛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tzgg/202407/t20240717_8131441.shtml